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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受理施工企业2010和2011年度在汕纳税情况加入诚信系统数据库有关问题的通知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受理施工企业2010和2011年度在汕纳税情况加入诚信系统数据库有关问题的通知
(汕府建通[2012]143号)


各区县住建局,各建筑施工企业:

  根据《关于实施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制度的通知》(试行)(汕府建通[2012]29号),我局委托深圳软件开发公司开发的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业务信息系统即将正式运作。现就受理施工企业2010和2011年度在汕纳税情况加入诚信系统数据库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我局将已取得市地税部门收集的2010和2011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在汕纳税数据发送至各区县住建局和各企业电子邮箱。各区县属企业,请到所属区县住建局提取数据进行核对;市直和市外施工企业请到各自邮箱提取数据进行核对。

  二、若施工企业(含市外施工企业)对市地税部门提供的纳税数据有异议的,可自行到市地税部门开具核对后的纳税证明(样本见附件),纳税证明必须包含附件中所有指标;如无异议的免出具证明。

  三、个别在市国税部门缴纳建筑安装营业税或建筑安装所得税的施工企业,则应自行到国税部门开具2010和2011年度纳税情况证明(样本见附件),纳税证明必须包含附件中所有指标。

  四、请各有关施工企业务必于2012年7月24日(星期二)下午下班前将有关纳税证明报送我局市场科,逾期则视为数据无误,我局将按市地税部门提供的纳税数据加入诚信系统数据库。

  附件:建筑施工企业在汕纳税情况表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件:
  建筑施工企业在汕纳税情况表

企业名称组织机构代码2010年度(税款所属期)(单位:千元)2011年度(税款所属期)(单位:千元)备注(税务登记号)
建筑安装营业税建筑安装所得税税收合计税收合计中,在外市(省)承建工程回汕纳税额建筑安装营业税建筑安装所得税税收合计税收合计中,在外市(省)承建工程回汕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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