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201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报备工作情况的通报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201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报备工作情况的通报
(黑财注〔2012〕18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报备工作的通知》(黑财注〔2012〕6号),在各会计师事务所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我省会计师事务所报备工作已圆满完成。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信息报备情况
  截至2012年5月20日,全省320家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已全部完成2011年度基本信息报备工作。从整个报备情况看,绝大多数事务所能够按照要求和规定时间进行报备,今年基本信息报备的时间、质量、上报格式等方面明显好于去年。其中:黑龙江希列事务所、黑龙江华健事务所、黑龙江万隆华健事务所、黑龙江建业事务所、哈尔滨世纪国信事务所等事务所报备工作质量较好,基本信息报备与业务报备数据完全相吻合,在此予以通报表扬。但是,也有部分事务所对此项工作不够重视,没有按规定内容、要求和时间进行报备。通过抽查,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注册会计师未履行相应签字程序。黑龙江中广信事务所、黑龙江新基石事务所、黑龙江金誉达事务所、黑龙江金力事务所、黑龙江立信事务所、哈尔滨前进事务所、哈尔滨信达信事务所、哈尔滨华通事务所、齐齐哈尔中汇事务所、逊克杰云事务所、黑河立志事务所、哈尔滨华通事务所、黑龙江方正事务所、黑龙江博琪事务所、黑龙江恒天事务所等事务所为其他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但注册会计师未签字。
  (二)未按要求提取职业风险基金。哈尔滨中融事务所、七台河贝克事务所、哈尔滨正大事务所、黑龙江公允事务所等事务所未按要求提取职业风险基金;黑龙江广名事务所、黑龙江金誉达事务所、黑龙江金力事务所、黑龙江立信事务所、哈尔滨信达信事务所、黑龙江铁信事务所、齐齐哈尔红岸事务所、牡丹江宇星事务所、佳木斯文实事务所、佳木斯京华事务所、佳木斯维恒事务所、黑龙江庆信事务、黑龙江东联事务所、新林新宇事务所等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填报数额不正确。
  (三)变更备案不及时。五大连池利达有限责任事务所、穆棱银星事务所、黑龙江通隆事务所等事务所股东变更报备不及时;黑龙江龙誉事务所、黑龙江方正事务所、哈尔滨安泰事务所、黑龙江天宏事务所、黑龙江恒天事务所、黑龙江天成鸿宇事务所、抚远玉海联合事务所、大庆诚恒信强事务所、大庆瑞信事务所、绥滨兴绥有限责任事务所等事务所办公地址变更不及时。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