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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2012年本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考核指标和考核统计事项的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2012年本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考核指标和考核统计事项的意见的通知
(青府办发〔2012〕5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级公司: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2年本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考核指标和考核统计事项的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关于2012年本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
考核指标和考核统计事项的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2012年10号文件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各镇、街道和区有关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责任,现就2012 年本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考核指标和考核统计事项提出如下意见:

  一、2012 年本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考核指标

  (一)城镇登记失业人数控制在6500 人以内。

  (二)帮助500人成功创业,并带动3000人就业。

  (三)新增就业岗位25100 个,其中非农就业岗位5000 个,残疾人就业安置岗位400个。

  (四)青年职业见习600 人。

  (五)中高层次技能培训4000人,其中高级及以上培训400人;农民工培训8000 人,其中等级工培训2000人。

  (六)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覆盖劳动者人数260000 人。

  (七)依法及时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

  具体指标分解数见附表。

  二、2012 年本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考核统计

  (一)城镇登记失业人数

  以具有本区非农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未就业且要求就业,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在2012年12 月31 日状态仍为失业的人数为准。

  (二)帮助成功创业及带动就业人数

  帮助成功创业人数以通过政策扶持或创业服务,帮助本区劳动者2012 年在本区创业,并成功开办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并在2012 年12 月31日仍存续的各种创业组织数为准。帮助非本区户籍劳动者在本区创业,带动本区劳动者就业效果明显的(每1 人创业带动本区劳动者就业6 名以上),也纳入统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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