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机关各处室在开展处室季评奖惩工作中,要根据法律法规和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等“十定”规定,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原则,对法定职权进行分项梳理,编制职权目录,实行责任到人,积极推行政务公开,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通过政府网、公报、公开栏、媒体等途径,主动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要主动发现和着力解决本处室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搞好机关规范化建设,制定工作质量标准,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和工作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机关工作人员积极性,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附件:
1.郑州市水务局处室季评奖惩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郑州市市直机关处室季评奖惩工作加扣分因素细则(暂行)
附件1:
郑州市水务局机关处室季评奖惩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陈松林 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史传春 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黄永成 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
成 员:王 举 刘瑞华 田书勤 段建平 王勤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刘瑞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郑州市市直机关处室季评奖惩工作加扣分因素细则(暂行)
为确保季评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处室整体工作,特制定本细则(暂行)。
加分因素
一、本处室在完成上级部署的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建设任务中,积极推进,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承担的工作任务,无安全事故、无违纪违法现象,发挥重要作用的机关处室,经认定,一次加10分。
二、在创建国家级卫生、环保、科技、园林、文明城市和平安建设先进市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和成效明显的机关处室,一次加10分。
三、集体和个人获得国家、省、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和奖励的,或在其中起重要作用的机关处室,一次分别加5至10分。
四、积极研究国家、省、市出台的重要政策,科学分析形势,发现机遇,创新工作成果,得到市级以上部门确认或者成效受到社会各界、服务对象或专家肯定的,一次加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