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机关处室季评工作从第二季度开始。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的第一周对上个季度机关处室的整体工作进行评议,季评结果经局季评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报市季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季评的主要内容
(一)履行职责。机关处室按照职能全面履行职责、实行科学规范管理、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上级交办的事项以及与其他处室(单位)团结协作,提高办事效率、提升工作水平等情况。
(二)依法行政。必须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依法管理各项社会事务。在法定职权内有效履行行政职能,维护群众利益,自觉接受监督,提高政府形象,提高工作效率情况。切实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越权执法和乱执法现象等情况。
(三)服务水平。为基层(或处室)、为企业、为群众服务过程中的态度、效率、效果,落实兑现服务承诺,对外形象等情况。
(四)创新工作。创新管理机制、服务机制,优化、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质量等情况。
(五)廉洁从政。遵纪守法,勤政廉政,办事公开、公平、公正,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等情况。
五、季评的方法
开展机关处室季评工作,坚持量化评价、注重实效、公开透明、激励争先的原则,采取机关自我评价与专门机关、社会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价基准总分值为100分,实行记分制量化评价排序。具体方法和标准为:
(一)局机关评价
1.机关工作人员评价,权重分值30分。
2.机关中层领导评价,权重分值30分。
3.党委班子成员评价,权重分值40分。
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具有行政执法权、项目审批权、资金支配权的处室,将根据工作实际,视情选择服务对象参与机关季评工作,选择服务对象参与机关季评工作时,相应调整机关评价权重分值,按照机关工作人员评价权重分值20分,服务对象评价权重分值10分标准一并纳入机关评价中。
(二)专门机关和社会综合评价
在局机关自评得分的基础上,结合市季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专门机关和社会综合评价的加扣分因素(见附件),进行加扣分汇总后按照总分值进行排名。
六、季评结果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