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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四)森林生态旅游业。充分利用净月潭、莲花山、吊水壶森林景观资源,加强规划,进一步整合开发我市森林旅游资源。通过创新以旅行社为中介,以森林景观为依托,以森林生态旅游联盟为主体的旅游业运行机制,开发生态旅游热线,打造以白山黑水为底蕴、以关东风情为特色的长春旅游文化。进一步开发净月潭生态观光、度假休闲、冰雪体验、民俗风情等旅游品牌;打造莲花山集休闲购物、生态度假、商务休闲、康体养生为一体的旅游产业集群;在保护好吊水壶溶洞、冰洞现有自然景观基础上,大力开发建设人文景观,搞好农家乐、垂钓园、民俗村、特色纪念品等系列旅游产品开发;加大波罗湖湿地、长东北国家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区建设开发力度,把湿地公园打造成我市生态旅游的新亮点,切实把资源优势变成产业优势,为长春市民及国内外游人提供更加优良的休闲、度假、健身、避暑、科普教育等旅游场所,带动餐饮、交通、物流等服务业发展,把长春市森林旅游业建设成为国内外知名的森林旅游目的地,使森林旅游成为我市林业产业经济的重要支柱。

  (五)经济动物繁殖加工业。通过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进一步做大做强梅花鹿产业。以鹿乡镇、双阳鹿业良种繁育有限公司、长双鹿业为龙头,建设梅花鹿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基地、梅花鹿种源保护基地、鹿产品精深加工基地,形成鹿产业发展集群,规划建设双阳梅花鹿产业园区。到2015年,全市梅花鹿存栏达到25万只,标准化、规模化养殖达到60%,鹿茸优质率达到85%;到2020年,存栏数达到35万只,标准化、规模化养殖达到65%,鹿茸优质率达到90%。提高梅花鹿产业科技创新能力,不断研发生产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医药、保健品、化妆品等品牌产品,进一步提升梅花鹿产业经济总量。积极发展特种经济动物,到2015年,狐狸、貉子、貂种群饲养数量各达到5000只.

  (六)发展特色林下经济。充分利用现有的林业资源空间,在保护好生态环境前提下,通过规模化、基地化发展,产业化经营,大力发展种养业。到2015年,发展林禽2万只、林畜2万头、林蛙100万只,林药100公顷、山野菜100公顷、林下参100公顷、大果榛等特色果林100公顷。打造一县一品或一县多品,进行绿色产品开发,以多样化、系列化、优质化适应市场需要为发展目标,形成特色鲜明的长春市森林绿色食品品牌,带动林间生态观光旅游业的发展,建设节约立体型林业,促进林业增效、农民增收。

  四、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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