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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长府发〔201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发展壮大林业产业,全面提高林业综合效益,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吉林省政府2010-2020年林业产业发展规划》,现就加快我市林业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林业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链条长、产品种类多,社会需求大和可再生等特征。发展林业产业对于开发林业多种功能,带动城乡经济可持续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增长,都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市林业产业快速发展,林业的生态、社会、经济三大效益不断提高,林业经济正加速向现代林业转变,但仍存在森林总量不足,林业产业发展整体水平不高、龙头企业和名牌产品少、带动能力差等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林业产业的重要性,科学谋划,多措并举,推进我市林业产业的快速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基本方针,紧紧把握建设现代林业主线,用生态经济思维谋划林业产业,用市场化手段配置资源,大力发展新兴产业,通过龙头企业和特色产业园区带动,进一步优化林业产业布局,全面提升林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努力构建发达的现代林业产业体系。

  (二)基本原则。坚持可持续发展,促进森林资源永续利用;培植优势产业,增强林业产业竞争带动能力;加强规模效应,优化区域布局和集群发展;依靠科技支撑,推动林业提质增效;深入改革创新,完善林业产业化经营机制。

  (三)目标任务。林业经济总量大幅提高。在确保2012年全市实现林业总产值105亿元目标基础上,到2015年,林业总产值突破150亿元,年递增12%。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二、三产业产值比重有较大幅度增长,产业集中度明显提高。扶持1家省级林业龙头企业争创“国家级林业百强龙头企业”,培育2个林产品品牌争创国家著名商标,建设3个省级林业特色产业园区,培育6家省级林业龙头企业(产业基地),打造10个长春市林业品牌产品,培养100名林业科技特派员。到2020年,林业总产值达到300亿元,年递增1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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