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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四、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需求预测及目标制定分析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出发点,依靠科技进步,完善政策法规,加强管理,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积极开拓城乡散装水泥市场,开展城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加快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形成企业主动发散,用户积极用散,社会投资兴散,散办齐力推散的局面,实现散装水泥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调控、市场运作。适时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推进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发展,鼓励行业内企业根据市场原则兼并重组。
  坚持技术创新、科学发展。积极开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技术创新。进一步加强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努力提高生产、物流设备及施工器具的技术水平,推进行业装备技术的标准化、系统化、通用化。
  坚持统筹布局、竞争有序。散装水泥中转(农村配送站)、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项目的数量及布局与本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相衔接,与市场需求、交通运输以及环保要求等相适应,推进行业市场有序竞争。
  坚持散装应用、综合利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生产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必须全部使用散装水泥;新建预拌砂浆(干拌)生产企业,其干拌砂浆产品的散装设施能力不低于70%;新建、扩建、改建水泥生产项目应按照散装水泥发放能力不低于70%的标准进行设计和同步建设。鼓励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水泥制品生产企业科学利用粉煤灰、工业尾矿等固体废物进行生产使用,有效提高固废利用率。
  坚持规模生产、效益优先。对于年产20万立方米以下的预拌混凝土企业,通过逐步淘汰与资源整合,实现企业重组联合,提升规模生产能力;对于新建预拌(干拌)砂浆企业,在满足生态环境和清洁生产的前提下,预拌(干拌)砂浆生产项目年生产设计规模控制在15万吨以上。地区预拌砂浆年生产设计总规模按本地区年建筑总面积每平方米0.2吨预拌砂浆标准控制。
  (三)需求预测及目标制定分析
  1、水泥需求预测
  根据《湖南省水泥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预测2015年湖南省水泥消费量为11500万吨。
  2、水泥散装率目标制定分析
  《商务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快散装水泥发展的指导意见》(商流通发[2011]32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到2015年,全国水泥散装率达到58%。根据以下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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