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大连海关关于大连地区境内公路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及车辆2010年度年审的通知

  (八)车辆《载货登记簿》、《准载证》。

  三、涉及跨关区分支机构的企业年审

  (一)在大连海关注册且在大连关区外具有分支机构的运输企业,总公司按照一般程序正常年审,分支机构年审由总公司向大连海关申请办理。分支机构年审的企业材料按照一般程序年审所需材料提供,为方便企业,涉及到的相关原件可免于提供;分支机构年审的车辆材料无需提供,待分支机构所在地海关将分支机构运输车辆上年度的运营情况和验核情况函告大连海关后,予以办理。分支机构年审合格后,大连海关将有关情况函告分支机构所在地海关,由所在地海关进行相关数据维护。

  (二)在其他关区注册且分支机构在大连海关备案的运输企业,由总公司代其向注册地海关申请办理年审手续。分支机构应于4月15日前持《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车辆和驾驶员年审登记表》(附件2,下载网址http://dalian.customs.gov.cn/)及上年度运营情况的报告,到大连海关办理登记,以便注册地海关及时办理年审手续。大连海关将根据注册地海关的年审意见进行分支机构的数据维护。

  四、相关要求

  (一)年审材料必须齐全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企业印章。

  (二)望各企业安排专人负责,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做好年审工作。凡年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办理海关年审手续的,海关将停止其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资格。

  (三)年审期间暂停受理企业新增车辆申请。

大连海关
二○一○年三月一日

  附件1
  承运海关监管货物运输企业年审报告表

海关注册编码

 

组织机构代码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担保情况

 

变更内容

 

业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10年基本业务情况

承运转关货物集装箱数

TEU/车次

承运非海关监管货物集装箱数

TEU/车次

2010年5月至今违规、走私情况

 

备注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