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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教育集团建设的通知

  4.推进职教资源的共建共享。各职教集团要根据成员单位各自的优势、特点和分工,合理配置人、财、物和信息等各方面的教育资源,在职教集团内搭建人才需求信息平台、师资互动平台、实训基地共享平台、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平台、应用型技术与管理研发推广平台,推动职教集团成员学校教学、课程、实训等资源共享,校际合作制订人才培养标准、编写教材,推动职教集团成员单位合作建设职业学校专业协调机制,优化专业布局、类型和层次结构,适应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需要。

  二、切实加强对职教集团的领导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行业主管单位,认真总结和推广总结集团建设的有关经验;深入分析职教集团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高对职教集团化办学的认识;加强职教集团发展政策的研究和业务指导,推动职教集团由松散型向紧密型转变,促进职业教育质量、结构、规模和效益的协调发展。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职教集团建设纳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完善工作机制,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对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统筹、协调、督导和管理。要将职教集团建设情况纳入职业教育工作目标管理,作为衡量一个地区或学校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标准之一,定期检查评估,对于做出突出成绩的,给予表彰或奖励。在教育改革、师资培训和专业建设等方面对职教集团给予更多支持。

  三、建立行业中等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

  1.依托省级职教集团,建立与集团所属行业相关的“福建省**行业中等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行指委”)。行指委成员由省内外具有较高专业理论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较深厚的行业专业阅历与背景的相关部门、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专家以及职业学校校长、一线骨干教师等人员组成;行业企业有关人员应占一定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主任由行指委选举产生。行指委要制定章程,明确组织原则、工作职能和要求,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2012年,我省拟组建机械、通信、建筑等6个行指委(名单见附件),由各省级职教集团牵头中职学校,在相关行业部门的指导下,负责行指委筹建工作。请各有关中职学校于9月31日前将成立行指委的申请报告,与行指委建设方案、章程、成员名单和有关工作制度文件等材料报送我厅职成处。对于条件成熟的,我厅将作为全省范围内对相关行业职业教育进行研究、指导、服务和质量监控的专家组织的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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