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教育集团建设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教育集团建设的通知
(闽教职成[2012]26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关于充分发挥行业指导作用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职业教育办学机制,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升中等职业教育服务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的能力,现就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教育集团建设通知如下:

  一、着力推进职教集团实质性运作

  1.进一步完善职教集团运行机制。各职教集团要从合作办学的实际和需要出发,进一步明确职教集团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形成成员之间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稳定合作办学关系。推进紧密型职教集团建设,找准利益的共同点,构建学校、企业、行业等各成员单位之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共赢的运行机制。成立职责明确、机构精简和运行高效的职教集团管理组织,合理设置内部组织结构,健全完善决策、监督、执行、协商、调解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职教集团章程、工作程序和各项管理制度,提高职教集团运作管理水平。职教集团的运作和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得以职业教育集团的名义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集团成员必须遵守章程,团结诚信,友好合作。

  2.充分发挥行业对职教集团的指导作用。各职教集团要进一步强化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在集团运作中的指导作用。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资源、技术、信息等优势,指导推动职教集团学校和企业创新校企合作制度;结合产业发展实际,指导职教集团学校加强专业建设,开发教学指导方案,更新课程内容,调整课程结构,探索教材创新,实现人才培养与区域产业的紧密对接。

  3.扎实推进校企深度合作。进一步密切成员学校与企业的联系,实施一批职教集团校企合作项目。职教集团成员学校应针对企业实际用人需求,按照企业岗位工作标准所要求的知识、技能和职业素养,与企业共同制定技能型专门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完善专业设置、改革教学方式方法、制定课程标准、编写教材等。建立职教集团内学生和教师到企业实习、实践制度,安排在校学生到企业参加实习,安排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鼓励职教集团成员学校制定和完善职业教育兼职教师聘用和管理办法,支持学校在集团成员中聘用技术骨干、管理精英、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推动职教集团成员学校根据企业需要培养人才,扩大“订单培养”规模,参与企业职工培训与继续教育,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动校企共建教学与生产合一的生产性实训基地,联合开展生产技术攻关,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常态化。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