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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徐州市职业技能大赛暨第一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选拔赛方案的通知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徐州市职业技能大赛暨第一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选拔赛方案的通知
(徐政办发〔2012〕1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科教与人才强市战略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一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86号)精神,加快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市政府决定举办2012年徐州市职业技能大赛暨第一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选拔赛。大赛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举办职业技能大赛,对于培养和选拔高素质技能人才、促进产业升级和增强企业竞争力、稳定就业和优化就业结构等具有积极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做好大赛各项筹备工作,确保赛事取得圆满成功。坚持科学办赛,严格按照大赛规则规程组织赛事活动,做到赛事程序规范严密、结果公平公正;坚持节俭办赛,充分满足赛事的实际需要,同时注重节约、不铺张浪费。全力做好比赛场地设施、大赛组织和接待服务等各项保障工作,确保比赛期间餐饮住宿、交通保障及各项比赛安全。广泛宣传举办大赛的目的、意义及赛事安排和表彰奖励政策,引导各行各业劳动者踊跃参与,鼓励人人争当技能标兵,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培训事业发展和鼓励劳动者技能成才的良好氛围。

  二〇一二年七月四日

  2012年徐州市职业技能大赛暨第一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选拔赛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两个率先”大局和“劳动者技能素质不断提升、技能人才队伍结构不断优化、技能成才环境不断改善”的目标,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培养和选拔优秀技能人才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对接“江苏技能状元”大赛,形成市技能大赛与“江苏技能状元”大赛协调发展的工作格局,加快培养与产业发展需要对接的高技能人才,营造学习技能人才、尊重技能人才、争当技能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同时,通过媒体公布竞赛职业(工种),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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