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宝府办〔2012〕61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和区委、区政府提出的“五个好”总体要求、“建设‘示范区、最佳实践区’,实现城乡一体化”总体目标,经区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面貌,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水平,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和区委区政府“经济发展好、民生保障好、社会管理好、文化建设好、生态改善好”总体要求,以“创建驱动”为抓手、“项目推进”为载体、“绿色低碳”为中心、“社会动员”为依托、“数字管理”为平台、“机制建设”为重点,提高宝山环境整洁美观度、市容有序可控度、城乡生态宜居度、公众支持参与度、快速发现处置能动度和常态长效管理成熟度,以“整洁、有序、平稳、美观”的城乡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推进宝山现代化滨江新区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突出重点,打造亮点”原则
聚焦“1、2、3、4、5、6”重点区域,打造亮点,编制宝山城市景观网络。即围绕主要道路广场、商业街区、窗口枢纽、示范区域等重点道路和景观区域周边,聚焦1条滨江带、2个展示区、3条轨交线及沿线轨交站点、4个窗口枢纽、5张城市名片、6条主干道路,点线面结合,编制宝山城市景观网络。
(二)坚持“关注热点,服务民生”原则。针对管理结合部、老居住区域、集市菜场、水域环境等百姓生活区域,关注无序设摊、乱停车、街面秩序、扰民现象等市民群众反映集中的管理难题,落实管理责任,加强综合治理,重点解决好与老百姓最贴近的民生问题,尤其是老百姓家门口的环境问题。
(三)坚持“找准支点,结合助力”原则。充分结合国家卫生区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区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区创建、滨江带风貌打造、顾村罗店大居建设及后续管理、南大综合整治等工作,以重大项目、重点地区、重要任务的建设推进为支点、着力点,整合资源,优化措施,为优化宝山城市环境提供强劲助力。
(四)坚持“夯实基点,常态长效”原则。坚持条条联手、条块联动、以块为主,做实做强街镇基层管理,深化落实三支队伍,发挥街镇城市综合管理总牵头、总协调、总监督作用,健全完善考核考评机制,充分运用数字化管理平台,强化城市文明共建和社会公众参与,不断夯实基础,促进常态长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