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企业“百千万”成长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创办“30000户以上小型微型企业”。即全省每年新创办各类小型微型企业30000户以上。以创业基地、工业园区等为依托,鼓励、支持、引导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企业管理人员、高校毕业生、退伍转业军人、返乡“能人”等开展以创办工业企业为主体的,形式多样的自主创业,扩大全省中小微企业总量,为培育大中型企业提供源源不断的后备力量。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提高认识。中小企业是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微观基础,是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要力量,改善民生的重要保障,促进科技进步的重要主体,壮大县域经济的重要依托。各地要充分认识到实施中小企业“百千万”成长工程是加快构建具有湖南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举措,是推动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中小企业“百千万”成长工程与省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四千工程”相呼应,是打造多点支撑产业发展新格局的基础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抓好落实。
  (二)实行定期监测和动态管理制度。建立后备企业信息库。以“小巨人”计划和“创业”计划企业为基础,建立“百千万”成长工程企业信息台账。每年选择一部分成长性好、发展快、科技含量高、创新能力强营业收入过亿元的各类中小企业作为“100户营业收入过4亿元大企业”重点培育后备企业;选择一部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营业收入过2000万元的各类中小企业作为“1000户营业收入过亿元中型企业”重点培育后备企业,建立“百千万”成长工程后备企业信息库。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发展实际,根据企业发展规模和发展潜力进行梳理、分类,建立本地区中小企业“百千万”成长工程企业信息台账。省经信委对纳入“百千万”成长工程后备企业信息库的企业运行状况进行定期调度、监测,动态掌握其发展情况,及时进行调整更新。每年第一个季度各市州推荐上报“营业收入过4亿元大企业”和“营业收入过亿元中型企业”的重点培育后备企业名单及相关信息,由省经信委根据省统计局的统计数据进行认定。“100户营业收入过4亿元大企业”和“1000户营业收入过亿元中型企业”后备企业每年调度、调整一次;当年新增小型微型企业于次年初进行统计、汇总。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制定针对培育大企业、发展壮大中型企业、创办小型微型企业的差异化扶持政策。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除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外,各级新型工业化引导资金、技术改造资金、工业发展资金要向符合条件的“百千万”成长工程重点培育后备企业倾斜,促进后备企业尽快分别跃上4亿元、1亿元台阶。对列为“100户营业收入过4亿元大企业”重点培育后备企业的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和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专项。下达省“小巨人”计划和“创业”计划企业项目资金时,优先安排“百千万”成长工程后备企业项目。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