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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与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


  (二)认真做好资料报送工作
  每年的2月30日前,各市州民政局将本辖区《湖南省社会福利机构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花名册》(附件10)、《湖南省社会福利机构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汇总表》(附件11)、《湖南省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花名册》(附件12)和《湖南省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汇总表》(附件13)汇总上报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对暂不能完善相关手续的散居孤儿要单独进行统计,并说明相关情况。

  (三)规范《儿童福利证》管理
  《儿童福利证》是孤儿获得保障待遇的凭证,用来记录持证人享受各类保障及优惠扶持政策的情况,应严格管理。《儿童福利证》由省民政厅统一制定,县级民政部门负责为其管理范围内孤儿发证,并加盖公章。《儿童福利证》编号由发证机关统一编写。《儿童福利证》使用记录由发证机关经办人填写。社会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的《儿童福利证》由所属机构统一保管;散居孤儿的《儿童福利证》由孤儿本人或监护人保管。如有遗失应及时向发证机关报告,办理补发手续。每年12月份,县级民政部门应对《儿童福利证》有关信息进行核实并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附件:

  1、湖南省孤儿基本生活费申报审批表;

  2、孤儿监护人确认书(式样);

  3、孤儿监护人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书(式样);

  4、入户调查孤儿情况记录(式样);

  5、乡镇(街道)初审会议记录(式样);

  6、儿童福利证;(略)

  7、孤儿调查评议记录(式样)

  8、孤儿个人档案(式样);

  9、孤儿档案资料目录;

  10、湖南省社会福利机构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花名册;(略)

  11、湖南省社会福利机构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汇总表;(略)

  12、湖南省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花名册;(略)

  13、湖南省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汇总表;

  14、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工作流程图;(略)

  15、湖南省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使用监管协议书(式样)。

  附件1:
湖南省孤儿基本生活费
申报审批表

  孤儿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护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报时间:二○一  年  月  日
湖南省民政厅印制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

日期

养 育

类 型

亲属抚养(  )机构供养(  )家庭寄养(  )独居(  )

身 份

证 号

福利证号

户 籍

状 况

农 业(  )

非农业(  )

户籍所在地

身 体

状 况

健康(  )

残疾(  )

患病(  )

残疾

级别

患病

类型

是否受

艾滋病

影 响

是(  )

否(  )

父亲姓名

失去父亲原因

死亡( )失踪( )其他( )

母亲姓名

失去母亲原因

死亡( )失踪( )其他( )

就学情况

学龄前(  )小学(  )初中(  )高中(  )大学(  )辍学(  )

致孤情况简述

监护人为

个 人 的

姓  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身份证号

现家庭住址

与孤儿关系

职  业

单 位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

手  机

监护人为

单 位 的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负 责 人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

手  机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

手  机

……………………………………附件粘贴处……………………………………

审核意见

村(居)民委员会

盖  章 

签字:

年  月  日  

审查意见

乡、镇(街道)

盖 章 

签字:

年  月  日  

审批意见

县级民政部门

盖 章 

签字:

年  月  日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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