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区建设交通委(2项)
(一)民用建筑节能审查备案(在施工图审查中一并落实)
(二)商场和办公楼分割转让审批
七、区质量技监局(2项)
(一)食品委托加工备案
(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
八、区体育局(2项)
(一)开办武术学校审批
(二)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审批
九、区房管局(1项)
上海市住宅建设配套费缴纳通知单(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转为日常业务管理)
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共12项)
一、区商务委(2项)
(一)部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审批(其中无专项规定要求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境内分公司审批,予以取消)
(二)对本区审批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审批(其中外商投资企业名称变更审批、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名称变更审批、外商投资企业法定地址变更审批(跨审批机关管辖的除外),予以取消(调整为备案管理))
二、区教育局(1项)
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非学历教育民办学校筹设、分立、合并、变更、终止备案(由劳动保障部门抄送教育部门)
三、普陀公安分局(2项)
(一)犬类饲养许可(其中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审批流程、年检、收费标准,按照《
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执行)
(二)对暂住证的审批(暂停发放)
四、区人社局(1项)
国内人才引进审批(其中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审批流程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0〕28号)执行)
五、区建设交通委(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