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设规模和服务项目
(一)建设规模
1.新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规模,建筑面积一般不低于300平方米(含与社区服务设施共用部分),设有“六室一校”:
(1)休息室。配有3间以上、12张以上床位的休息室;
(2)配(就)餐室。配有就餐设施,中午或晚上可供老年人就餐;
(3)阅览室。配备报刊和图书,供老年人读书看报;
(4)文体活动室。配有相应文体活动设备;
(5)健身康复室。配有老年人健身康复器材;
(6)医疗保健室。配有基本的医疗设备和常用药品;
(7)老年人学校。配有基本的教学设备和用具。
2.旧小区改扩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规模,建筑面积一般不低于150平方米(含与社区服务设施共用部分),设有“五室一课”:
(1)休息室。配有2间以上、8张以上床位的休息室;
(2)配(就)餐室。配有就餐、送餐设施,中午或晚上可供老年人就餐;
(3)阅览室。配备报刊和图书,供老年人读书看报;
(4)文体活动室。配有相应文体活动设备;
(5)医疗保健康复室。配有基本的医疗设备、常用药品和健身康复器材;
(6)老年课堂。配备有基本的教学设备和用具。
(二)服务项目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服务项目,应根据辖区老年人的需求进行设计,重点完善五项基本服务功能:
1.生活照料服务:对日间家里无人照料能够“走出来”的老年人,提供所需服务,包括看护、休息等。同时,设立养老服务热线,对不能“走出来”的老年人,实施“走进去”服务,联系服务人员或志愿者上门为老年人提供一般照料服务;
2.配餐、就餐服务:根据老年人需求和身体状况,提供就近、上门餐饮服务;
3.康复保健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康复训练、心理咨询、健康指导、情绪疏导等服务;
4.文化体育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知识讲座、学习培训、书法绘画、图书阅览等服务;
5.其他志愿服务:为老年人提供邻里互助、谈心交流、精神慰藉等服务。
(三)服务形式
1.上门服务: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服务人员,上门为居住在家中的半失能老年人、无子女或子女不在身边的空巢老人,提供照料服务;
2.日托服务:通过养老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配餐就餐、休闲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
四、运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