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
(徐政发〔2012〕8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和《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政发〔2012〕32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消防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展开,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入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消防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关于消防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全面落实消防安全措施,不断提升火灾防控能力,确保了全市火灾隐患防控形势的总体平稳。但是,总体上看,我市消防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消防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一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有的地方、部门对消防工作重视不够,投入不足,管理不到位,措施不落实;一些单位存在重效益、轻安全的倾向,日常管理混乱,火灾隐患整治不力。二是公共消防设施尚不完善。一些地方消防规划落实不到位,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滞后,全市公安消防部队处置特殊灾害事故的特勤器材和高精尖装备严重缺乏,难以适应灭火救援需要。三是火灾隐患大量存在。城区集生产、储存、经营等功能于一体的“三合一”场所、大型集贸市场、租赁用地企业、“城中村”、边设计边报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等新型消防安全隐患日益突出,农村场镇、城乡结合部的“九小”场所大量涌现,全市城乡长期面临火灾高压态势。四是公民消防安全意识不强。一些群众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不强,尤其是进城务工人员和农村留守老人、儿童等弱势群体缺乏基本的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一些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消防控制室人员、电(气)焊工未经培训上岗,消防安全素质较低,有的甚至违法、冒险作业,导致火灾时有发生。五是应急救援对消防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各类火灾和事故救援越来越多、处置难度越来越大,消防专业警力严重不足、装备结构不合理带来的“短板效应”不断放大,扑救高层、地下建筑、石油化工等特殊火灾和处置特殊灾害事故的压力持续增长。因此,各地、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国家和省文件精神,准确把握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消防工作,为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保障。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