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成立上海市终身教育学分银行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成立上海市终身教育学分银行的通知
(沪教委终〔2012〕6号)


各高等学校、各区县教育局、市教育考试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市教育规划纲要,建立学分认定、积累与转换制度,实现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我委经研究,决定建立上海市终身教育学分银行(以下简称“学分银行”)。
  学分银行在上海市学习型社会建设与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指导下,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办和管理,它是上海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面向全体上海市民,开展继续教育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和转换的平台,市民学习能力认证的平台,市民终身学习成果记录的平台。学分银行的具体运行委托上海开放大学。
  学分银行管理委员会是学分银行的决策机构,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市教委领导兼任;学分银行专家委员会是学分银行的咨询机构,学分银行管理中心设在上海开放大学。各区县设立学分银行分部负责受理相关业务。
  上海开放大学要认真组织实施学分银行的建设与运行,密切与各高校、市教育考试院等办学机构的合作,充分发挥专家队伍的指导作用,加强学分银行的研究与实践,不断探索创新,逐步完善学分银行功能,更好地服务于市民的终身学习。
  各高校、成人高校和教育考试院要积极参与学分银行建设,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学分转换的相关制度规定。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