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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

  四、科学组织统计调查工作
  (一)提升国民经济核算水平。以国民经济核算为核心,进一步提高核算所需的统计、财务、业务等基础数据质量,加强部门核算指标的统计工作,切实增强服务业核算数据的部门支撑力。稳妥推进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工作,注重市、县级地区生产总值总量、结构和速度的衔接。建立科学规范的核算数据评估机制,积极规范镇(街道)、开发园区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办法,客观真实地反映经济发展状况。
  (二)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制定实施《徐州市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部门服务业统计职责,完善服务业统计调查体系。政府统计部门、综合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共同组织实施全市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加快建立全市服务业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全市服务业企业(单位)联网直报平台和服务业部门信息采集发布平台,积极实施规模以上企业(单位)全面调查、规模以下企业(单位)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充分发挥服务业统计联席会议作用,强化对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的协调,督导部门准确及时上报统计数据,为全市服务业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三)加强文化产业统计工作。进一步完善徐州市文化产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统计、宣传、经信、民政、商务、文化、税务、体育、工商、旅游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健全文化产业基本单位名录库,建立健全部门统计和重点文化产业活动单位直报相结合的统计调查机制,充分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和部门统计数据,全面、准确、及时反映全市文化产业发展情况。
  (四)加强科技创新和人才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徐州科技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调查制度,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研发机构、科技投入和人才统计工作,根据发展变化情况,及时拓展或调整统计调查内容,客观准确反映我市科技创新成果、新兴产业发展状况和创新型城市建设进程。
  (五)加强社会和民生统计工作。积极开展社会发展和社会管理统计工作,推进与民生相关的统计调查改革,建立和完善相关统计制度,着力做好人口与劳动力统计调查监测,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收入、教育、卫生、体育、就业、社会保障、价格、住房等统计调查工作。
  (六)认真做好各类普查调查工作。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各类普查调查工作。建立普查、常规调查衔接机制,制定历史数据修订办法,规范和明确普查年份对历史数据调整的原则、范围和具体方法。
  五、大力加强统计基础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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