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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提升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科学化水平的意见


  4、加强基层民主监督体系建设。贯彻落实省纪委等部门《关于加强村级监督机构建设的意见(试行)》,在全市村居成立以纪律监督、村务公开、民主理财为主要职能的民主监督委员会,形成机构规范、组织健全、人员落实、制度完善、活动正常、监督有力的村级民主管理监督体系。加强对民主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教育培训,组织民主监督委员会列席村居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会议,并开展民主评议、询问质询、民主理财等监督活动。依托“阳光村居”管理系统,推动民主监督组织结构和监督活动内容公开化,确保民主监督委员会在行使监督职权的同时接受群众监督。

  5、推进基层党务、社会事务和财务公开。以方便群众办事、查询和监督为出发点,以公开为原则,全面推进基层党(政)务、村(居)务等信息公开。结合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进一步修订完善公开目录,提高公开内容的针对性。建立健全“点题公开”、答疑纠错等制度,依托“阳光村居”管理系统等载体,推进公开工作由静态向动态拓展延伸。加强对各类公开内容及时性、真实性的监督检查,提升村(居)务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6、全面深化勤廉测评工作。深入开展镇街、村居干部勤廉网上双述、接受群众网上质询等民主评议活动。根据省纪委《关于在全省开展村级“勤廉指数”测评工作的意见》,结合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完善测评指标体系,规范测评程序和方法,全面推进村居级“勤廉指数”测评,逐步推进镇街级“勤廉指数”测评。运用“阳光村居”管理系统,把问卷调查与计算机规范统计有机结合,逐步提高民意在测评中的比例,提高“勤廉指数”测评实效。认真分析研判测评结果,深化测评成果运用,将评价结果与绩效考核、干部选拔任用挂钩,促进基层党员干部勤政为民、廉洁履职。

  (三)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1、推进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管理。按照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管理全覆盖的要求,创新“三资”管理方式,全面推进村居级会计镇街委托代理,结合清产核资工作完善资产、资源登记制度,在镇街统一建立“三资”电子台账,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资金、资产、资源的透明和动态监管。把“三资”电子信息化监管作为“阳光村居”管理系统的核心内容,构建分级管理的监督网络,保证群众监督、组织监督及时有效,提高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水平,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2、推行经营性资产资源公开处置。在保证镇街、村居对资产、资源所有权、处置权不变的前提下,推行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的全面公开。引入市场机制,建设镇级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平台,对涉及金额较大、农民群众关注的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和交易,统一招投标程序、规范招投标制度,全面实现村级集体资产出让、租赁、承包和资源开发利用等阳光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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