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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提升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科学化水平的意见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基层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教育

  1、健全基层廉政教育制度。将廉政教育纳入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为主要任务,以镇街领导干部、村居两委班子成员为教育重点,结合基层工作特点,科学制定教育计划,采取轮训、主题教育、集中教育、廉政党课、形势报告会等形式,运用报刊、电视、“阳光村居”管理系统、基层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络等载体,对基层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教育,并将学习教育与改进工作、解决问题及群众评议结合起来,切实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实效性。

  2、提升廉政文化建设内涵。发挥“阳光村居”管理系统、基层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络、镇街综合文化站等平台的作用,利用基层文化资源优势,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进社区等富有基层特色的廉政文化活动,切实把廉政文化建设与个人品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法制教育结合起来,与基层群众性文化活动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基层廉政文化建设的亲和力、渗透力和感染力。大力推进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等活动,全面加强基层廉政文化阵地建设,鼓励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廉政文化产品,积极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完善基层党风廉政制度体系

  1、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围绕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要求,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巡查、检查、考核等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村居延伸,督促基层党员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和惩防体系建设责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刚性要求,对反腐倡廉任务落实不到位、廉政制度执行不到位、管辖范围内腐败案件频发、不正之风未能纠正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干部监督制度。严格落实基层党员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任前谈话、廉政谈话、诫勉谈话、信访谈话等制度,建立健全基层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完善镇街、村居干部廉政承诺、述职述廉和责权利相统一的考核奖惩、问责等制度,强化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管理。

  3、完善民主决策制度。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镇街领导班子议事规则、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重大决策、人事任免、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等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决定,防止和纠正个人或少数人擅自决定集体重大事项,推动领导班子决策的民主化、规范化、科学化。完善以村(居)民大会、村(居)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基层民主决策制度和“一事一议”、“四议两公开”制度,建立重大决策群众参与机制和决策责任追究机制,对重大事项及涉及村(居)民切身利益的事项,按照民主程序实行决策表决、公开公示,推进基层事务管理的制度化、透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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