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提升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科学化水平的意见
(宁委办发〔2012〕41号)
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保持基层党员干部队伍纯洁性的有效途径。为切实强化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向城乡基层拓展和延伸,现结合实际,就全面提升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科学化水平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争当江苏科学发展、改革创新、和谐稳定“首位市”和创建江苏党的建设“先进市”的目标任务,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阳光村居”管理系统为载体,大力推进基层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着力增强基层党员干部勤政廉政、为民服务意识,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不断健全基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南京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党委领导、齐抓共管。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整合纪检、组织、农业、民政、财政等部门监督管理职能,采取市、区县、镇街、村居四级联动,健全协调机制,实施长效管理,提升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合力,推动基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2、整体推进、突出重点。统筹开展党的作风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专项监督检查等各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切实以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取信于民。
3、改革创新、与时俱进。积极应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以改革创新精神努力探索基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新方法、新路径,使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更加体现时代精神、更加适应科学发展。
(三)工作目标
以“阳光村居”管理系统建设为契机,建立健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实现基层党务、社会事务、村级财务全公开,村级民主监督机构建设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以下简称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处置全覆盖,基层权力行使、群众关注事项全透明,群众诉求表达、意见发表渠道全畅通,人民群众对基层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勤廉评价全开放,形成具有南京特色的基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