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2012年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津质技监局认[2012]427号)
各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
为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工作方针,按照认证认可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和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活动工作的部署,进一步提高实验室质量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促进检测市场的规范运行,根据国家认监委《
关于开展2012年实验室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拟开展2012年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关于“进一步培育和规范检测市场,加强对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监督管理”的要求,根据《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2年行动计划》和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活动的通知》和中央文明办《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有关部署,持续加强对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的监督管理,保障获证实验室依法出具公正、科学的检测数据,全面提升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的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监督检查重点
为配合总局“质检利剑行动”,2012年监督检查的重点为开展食品、室内空气、建筑材料、纺织品、节能、桩基等关系民生的检测领域的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
三、监督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管理体系能否有效运行、能否保证检测质量等三个方面的内容。详见《2012年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专项监督检查表》(附表)。
四、监督检查的组织实施
2012年实验室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自8月开始,9月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8月)
各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要严格按照《2012年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专项监督检查表》的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做好自查总结。
(二)组织部署阶段(8月上旬)
市质监局印发监督检查工作通知书,召开监督检查组长及有关专家的工作布置会,讲解监督检查工作的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