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重点减排项目
(一)化学需氧量重点减排项目。
2012年安排化学需氧量重点减排项目60个,预计减排化学需氧量2.513万吨(见附表1)。
1.工程减排项目55个,减排化学需氧量1.91万吨。其中工业企业工程治理项目26个,减排化学需氧量1.184万吨;新建、扩建和增加收集管网的污水处理厂(站)及废水资源化利用等减排项目29个,减排化学需氧量0.726万吨。
2.结构减排项目1个,减排化学需氧量0.01万吨。
3.上年结转减排项目4个,减排化学需氧量0.593万吨。
(二)氨氮重点减排项目。
安排氨氮重点减排项目49个,预计减排氨氮0.196万吨(见附表2)。其中新建、扩建和增加收集管网的污水处理厂(站)及废水资源化利用等减排项目29个,减排氨氮0.068万吨;结构减排项目1个,减排氨氮0.001万吨;工业企业工程治理项目15个,减排氨氮0.0213万吨;上年结转减排项目4个,减排氨氮0.1058万吨。
(三)二氧化硫重点减排项目。
安排二氧化硫重点减排项目81个,预计减排二氧化硫6.598万吨(见附表3)。
1.工程减排项目37个,减排二氧化硫3.84万吨。其中新建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设施13个,减排二氧化硫2.05万吨;非电企业工程治理项目24个,减排二氧化硫1.796万吨。
2.结构减排项目42个,减排二氧化硫1.738万吨。其中关停小火电项目6个,减排二氧化硫0.546万吨;关停其他落后产能项目36个,减排二氧化硫1.192万吨。
3.上年结转减排项目2个,减排二氧化硫1.02万吨。
(四)氮氧化物重点减排项目。
安排氮氧化物重点减排项目46个,预计减排氮氧化物1.108万吨(见附表4)。
1.工程减排项目4个,减排氮氧化物0.179万吨。其中新建发电机组脱硝设施3个,减排氮氧化物0.149万吨;非电企业工程治理项目1个,减排氮氧化物0.03万吨。
2.结构减排项目42个,减排氮氧化物0.929万吨。其中,关停小火电项目6个,减排氮氧化物0.5979万吨;关停其他落后小锅炉项目36个,减排氮氧化物0.3312万吨。
3.2012年机动车淘汰数量按照国家核定的2011年数量计算,预计减排氮氧化物0.198万吨,暂不计入减排量(见附表5)。
(五)农业源化学需氧量、氨氮重点减排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