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郑州市2011年度文明执法标兵单位和文明执法标兵个人的通报
(郑政办文〔2012〕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全市各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树立“依法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和谐执法、为民执法”理念,健全行政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制氛围。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纳入执法绩效考核范围的42个行政执法机构2011年度行政执法绩效进行了考核,对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市城乡规划监察支队、市文物稽查大队等3个不合格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为鼓励先进,经研究,决定对市公安消防支队等10个文明执法标兵单位和刘辉等10名文明执法标兵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今后行政执法工作中取得更大成绩。全市各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以规范行政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目标,坚持依法行政、坚持依法履职,为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郑州市2011年度文明执法标兵单位名单
2.郑州市2011年度文明执法标兵个人名单
二○一二年八月一日
附件1:
郑州市2011年度文明执法标兵单位名单
市公安消防支队
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市卫生监督局
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市社会保险稽查大队
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市园林绿化行政执法监察队
市农业执法大队
市环境监察支队
市知识产权局
附件2:
郑州市2011年度文明执法标兵个人名单
刘 辉 市公安消防支队工程师
耿军伟 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审理科副科长
侯少强 市园林绿化行政执法监察队队员
耿庆祥 市城区河道管理处第一管理所三中队中队长
孙淑可 市机动车修配管理处执法支队行政处理室主任
禹 梁 市水政监察支队监察三科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