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完成单位情况
第( )完
成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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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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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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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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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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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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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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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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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贡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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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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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推荐、评审意见
学校教学成果评审委员会或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表决情况
| 投票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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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成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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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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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弃权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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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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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荐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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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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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海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等填报说明
《海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是教学成果奖申请、推荐、评审、批准的主要依据,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格式、栏目及所列标题如实、全面填写。
封面
1、成果名称:应准确、简明地反映出成果的主要内容和特征,字数(含符号)不超过35个汉字。教学成果如为教材,在成果名称后加写(教材)。
2、成果完成人、成果完成单位:按照其贡献大小从左至右,从上到下顺序排列。
3、推荐单位:我省高等学校
4、推荐时间:应为推荐单位决定推荐省级奖的时间。
5、成果所属科类:按下条《成果所属科类代码》中的规范要求填写。
6、代码:组成形式为:abcdefg,其中:
ab:成果所属科类代码:哲学-O1,经济学-02,法学-03,教育学-04,文学-05,历史学-O6,理学-07,工学-08,农学-09,医学-10,管理学-11,军事学-12,其他(包括:政治思想教育、素质教育、评估、教育技术研究与应用)-13。
*科类代码(规范)与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教高[1998]8号)的学科代码(规范)一致。填写科类代码一般应按成果所属学科归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