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鲁政办发﹝2012﹞25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全市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意见
(德政办字〔2012〕7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意见》(鲁政办发﹝2012﹞25号)要求,为加快我市现代农业发展,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是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推广现代农业生产技术、深化农业改革的平台,是推进我市由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跨越的有效载体。为加强对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领导,市政府建立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研究解决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与管理的重大问题和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负责协调处理国家和省级、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申报、规划评审、指导督查和建设管理等日常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建立相应机构,形成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科学规划布局,协调各业发展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合作,高点定位研究编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规划,做到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兼顾各业,有一定深度,充分体现未来农业农村的发展方向。注重示范区建设规划与本地社会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以及其他专项规划之间的衔接,切实发挥规划引领发展和规范建设的作用。根据国家和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创建的有关文件,在现有1个国家级和1个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基础上,市里选择2个县(市、区)作为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各县(市、区)要确定至少1个乡(镇)作为现代农业示范区创建单位,形成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示范区梯次建设的格局。示范区建设按照“提升优势产业、发展特色产业、拓展新兴产业”的思路,加快形成优势突出、特色鲜明、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的农业产业体系框架。根据资源优势,不断调整优化示范区产业布局,促进优势产品、优势产业快速发展和有效集聚,努力形成各具特色的专业化生产区和经济隆起带。进一步做大做强粮、棉、菜、果等传统优势产业,不断提升优势产业的发展质量、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能力。因地制宜地发展食用菌等特色产业,进一步突出特色,提升规模、档次和效益。积极拓展农业的生态保护、休闲观光、文化传承等新型功能,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加快发展农村服务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努力拓展农业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