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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枣政办发[2012]39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 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枣庄市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枣庄市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根据上级有关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推行“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是进一步深入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两集中”就是将各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含年检事项)集中到本部门的一个内设机构,并将该机构集中到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以下简称大厅)设立窗口;“两到位”就是各部门逐步实现向窗口授权到位,并确保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含年检事项)在大厅办理到位。通过推行“两集中、两到位”,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简化审批程序,提升审批效能,构建“审管分离、权责一致”和“审批一条龙、服务一站式”的行政审批工作新机制,打造务实高效廉洁政府新平台。

  二、主要任务

  按照《行政许可法》集中审批、联合审批的要求,实行部门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建立健全“一个领导分管、一个科室办理、一个窗口对外”的部门审批运行管理机制。其主要内容为:

  (一)规范行政审批(审批、审核、核准、备案)类别,理清行政许可事项。

  (二)将行政许可职能集中到一个内设机构,成立行政许可科(室);重新制(修)订行政许可科(室)职能及要求;重新调配从事行政许可的工作人员;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及其职权范围。

  (三)将行政许可科(室)集中进驻大厅;明确进驻窗口的首席代表(由行政许可科<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担任);向行政许可科(室)及首席代表充分授权,签订相应授权委托书;落实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在大厅窗口办理。

  (四)制订本部门大厅窗口运行、监管、考核、奖惩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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