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枣庄市重大外来投资项目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枣政办发[2012]43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为进一步优化外来投资发展环境,及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招商引资重大项目顺利落地,市政府决定建立枣庄市重大外来投资项目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协调解决重大外来投资项目在洽谈、审批、注册登记、资金到位、开工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二)协调落实需要部门之间协同配合的有关事项;
(三)协调解决影响我市外来投资环境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针对外来投资者对各级政府或部门的投诉情况,协调解决带有普遍性的问题;
(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组成
(一)对需要纳入枣庄市重大外来投资项目联席会议研究的项目,按照重大、较重大两个级次,分别由市长、分管副市长担任召集人,市招商局局长担任协助召集人。
(二)联席会议成员由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旅服委、市文广新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招商局、市中小企业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枣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青岛海关驻枣庄办事处、市人民银行、枣庄供电公司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以及在谈项目牵头责任单位或拟落地区(市)政府(管委会)负责人组成。如有工作需要,可邀请市直其他有关部门参加会议。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招商局,具体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及会务等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商定的有关事项。市招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运行制度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根据工作需要或市政府领导要求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协助召集人主持。
(二)会议议题收集和议程安排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汇总草拟,报召集人审定,遇重大问题可随时上报召集人审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会务工作等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落实,必要时可召开现场办公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