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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2012年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

  3、近3年内,在国家级学术刊物及核心刊物上发表中医药论文,三级医院≥30篇,二级医院≥15篇。
  3、能够承担中医药临床教学或带教任务。
  (四)中医药文化建设
  积极开展中医药文化建设和宣传普及工作,将中医药文化融入到中医药科室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之中,在中医药服务的环境、流程、方式等方面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
  三、加强中医药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
  (一)制定中医药人才培养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中医药人才梯队结构合理,学科带头人应由中医类别高级职称人员担任。
  (三)建立中医药人员规范化培训、岗位培训制度。
  (四)组织开展西医人员以中成药合理运用和针灸推拿等适宜技术为重点的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并将培训纳入继续教育考核项目。全院医护人员中医药知识知晓率≥80%。
  (五)开展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和整理工作,注重发挥老中医专家的传帮带作用。
  (六)举办全院中医药学术讲座,每年度不少于5次。
  (七)在职称晋升、进修学习和学术交流等方面为中医药人员创造条件,保证与西医药人员同等待遇。
  四、加强中医药服务管理
  (一)制定中医医疗质量控制措施与方法,严格执行中医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和中医药技术标准规范,建立中医医疗质量考核制度。
  (二)加强中药质量的控制与监测,规范中成药、中药饮片的质量管理,严格采购、验收、储存、调剂、煎煮等环节的质量控制。建立中药临床使用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
  (三)建立中医药服务工作的考核机制,将中医药业务开展情况纳入医院各临床科室及其管理人员年度工作考核目标。
  (四)患者对中医药服务的满意度≥90%。

  附件2:
  全省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申请表

  申报单位名称:            (盖章)
  申报单位类别:综合医院□   专科医院□  
  单位负责人:               
  单位通讯地址:               
  单位邮政编码:               
  联 系 电 话:               
  单位传真: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



  一、医院基本情况

医院等级

 

病床使用率

%

年门诊人次

  人,其中中医年门诊人次占  %

床位数

张,其中中医床位占  %

执业医师(助理执业医师)数

人,其中中医执业医师占  %

年业务收入

元,其中医疗收入占  %,药品收入占  %

年药品收入

万元,其中中草药/民族药饮片收入占  %、中成药/民族成药占  %、西药占  %

患者对中医药服务的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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