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的行业管理,重点强化服务行为监管。继续推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实行一体化管理,2012年年底前实现规划设置的674个村卫生室全部纳入一体化管理。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三)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12.加快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
以做强县级医院为重点,按照“四分开”原则,统筹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药品供应、价格机制等综合改革,并按照省政府的部署启动县级医院综合改革。探索建立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评价机制。鼓励地方因地制宜探索具体模式。推进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今年先行在富阳市、临安市开展试点,下一步在全市推开。
(1)改革补偿机制。破除“以药养医”机制,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
(2)调整完善和贯彻落实医药价格政策。取消药品加成政策,降低偏高的大型设备检查和治疗价格,适度调整诊查费、手术费、护理费等医疗技术服务价格。
(3)发挥医保的补偿和监管作用。积极实施以总额预付为主的按人头、按病种付费等复合支付方式,严格考核基本医保药品目录使用及自费药品控制率等指标,控制或降低群众就医负担水平。
(4)落实政府办医责任。根据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标准、规模和设备配置。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公共卫生服务、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政策。
(5)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要求,落实县级公立医院经营管理和用人自主权。探索建立理事会等多种形式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完善院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医务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建设。
(6)完善医院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健全以服务质量、数量和患者满意度为核心的内部分配机制,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提高医务人员待遇。院长及医院管理层薪酬由政府办医主体或授权理事会确定。严禁把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医院的药品和检查收入挂钩。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人力社保局)
13.探索市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围绕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和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抓手,深入推进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探索建立统一、高效、权责一致的政府办医体制,深化机制创新,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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