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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特色工业设计基地建设加快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

  (四)支持工业设计公司引进人才。积极引导特色工业设计基地利用自有房屋资源,引进大师级工业设计人才;对引进或培养的突出人才,列入市有突出贡献人才专项用房申报序列。对特色工业设计基地内引进急需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符合相关规定的,由区、县(市)政府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并提供相应的人才专项住房,协助解决户籍、子女入托或就学等问题;对特色工业设计基地引进的外籍设计专家,各地可根据其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3年内给予一定补助;支持海外高层次工业设计人才来我市特色工业设计基地创新创业,并积极推荐优秀人员入选国家、省“千人计划”或杭州市“521”计划,对工业设计领域引进的高端外国专家和实施的引进国外智力项目,经评审符合条件的,给予重点资助;开展“杭州市工业设计精英人物”评选工作,对获奖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符合条件的市级工业设计精英人物,优先推荐其参加“浙江省设计大师”等评选;每年选送一批优秀工业设计人才赴国外著名院校和设计培训机构进行为期1年的学习、培训,对培训费用给予全额补助;支持工业设计领军人才带头组建创新团队,鼓励符合条件的积极申报重点创新团队,并给予相关扶持政策。
  (五)加强工业设计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提高设计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鼓励设计企业及相关企业申请知识产权,引导设计企业及相关企业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和进行版权登记;建立设计合同登记制度,将设计合同纳入现有技术市场合同登记制度,鼓励企业、设计机构等对设计项目合同进行登记,促进设计市场交易规范化;重视工业设计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支持在工业设计基地设立保护知识产权协调机构,通过签署倡议书或发表联合声明等方式,抵制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切实维护企业和设计师的合法权益;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依法判定为故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企业,要通过媒体进行曝光,企业还要依法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同时3年内不得享受区、县(市)财政的各类扶持政策。
  (六)合力扶持特色工业设计基地。从2012年起,市委人才办、市经信委、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市发改委、市人力社保局等有关单位连续3年从相关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支持工业设计基地建设。对省级特色工业设计基地,由市本级和所在区、县(市)给予相应的配套支持;对市级特色工业设计基地,市本级每年给予50万元的资助,所在区、县(市)给予相应的配套支持。
  五、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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