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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2级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班招录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2级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班招录工作的通知
(冀卫科教函〔2012〕22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有关高等医学院校:

  今年,我厅决定继续举办“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班”,并于6月底印发了《关于举办2012年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班的通知》(冀卫科教[2012]13号)。为做好今年培训班的招录工作,我厅于7月16日召集省全科医学师资培训中心、岗位培训中心以及河北医科大学等6所高等医学院校召开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招录工作推进会”,对6月25日印发的《河北省2012级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班招生简章》做了部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招生简章》发给你们(见附件1),请各地方有关单位广泛宣传发动,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培训。

  附件:
  1、河北省2012级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班招生简章
  2、河北省2012级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报名表

  二○一二年七月十九日

  附件1:
  河北省2012级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班招生简章

  根据《河北省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要求,我省2008年启动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目前共招收四期学员,首批24名学员已经毕业。根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去年我省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进行了定编定岗,各设区市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普遍存在空编现象。经过省卫生厅协调,首批学员全部被石家庄市卫生局接收,安排在该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并纳入正式编制。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关于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要求,加快我省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我省今年继续开展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具体招生事宜如下:
  一、培养目标
  通过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培养具有高尚职业道德,掌握坚实基础理论和系统专业知识,具有从事科研、教学和独立担负全科医疗服务能力,能适应社区六位一体服务要求的全科医学高级人才。
  二、报考与录取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2、2008至2012年医学临床(含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医学学士学位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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