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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国土资源系统服务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1、按不超过国家测绘局国测财字〔2002〕3号文件规定标准的75%执行。
  2、对建设用地进行土地分割测绘,能在室内通过计算坐标点完成制图的,按每坐标点不超过120元、出图入库费每宗地不超过312元收取测绘费;确需到室外测量的,按不超过国家测绘局国测财字[2002]3号文件规定标准的75%收取测绘费。

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载明地籍测绘专业范围的《测绘资质证书》的机构

  控制测量、界址点测量、地籍要素数据采集编辑,面积量算、地籍图编制、检查修改、成果整理。

  1、地籍测绘以外的其他测绘项目收费,按不超过国家测绘局国测财字〔2002〕3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2、国有土地招、拍、挂出让,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委托测绘,测绘费由委托方承担,不得向获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人收取。

4

拔地
定桩、放线

每拐点不超过400元

  仪器检验、踏勘、选点、测角、测距、测高,测细部点坐标,内业计算,绘制平面位置图,提交图纸资料;根据用地范围,定桩、放线。

 

5

建设
用地
地质
灾害
危险
性评

  1、三级评估价格,即基本价格:
  线性工程类,按公里分段累进计费:5.0及以下为5万元;5.0以上-10.0为6万元;10.0以上-20.0为8万元;20.0以上-30.0为10万元;30.0以上每递增1公里增加收费3000元;
  非线性工程类,按平方公里分段累进计费:0.04及以下为2万元;0.04以上-0.1为4万元;0.1以上-0.5为6万元;0.5以上-1.0为8万元;1.0以上-2.0为10万元,2.0以上每递增1平方公里增加收费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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