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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变更的批复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变更的批复
(沪教委民〔2012〕13号)
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
你院《关于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变更的请示》(沪新侨院〔2012〕34号)收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现同意核准你院聘任的院长与副院长。
你院院长和副院长变更为:周箴(院长)、忻建国(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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