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厅、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召开河北省中医药传承拜师大会的通知
(冀卫中〔2012〕8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省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振兴中医药事业的决定》和全省振兴中医药事业大会精神,切实加强我省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省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定于2012年7月中旬在石家庄召开河北省中医药传承拜师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隆重举行老中医药专家带徒拜师仪式,安排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
二、会议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
时间:2012年7月17日上午9:00,会期半天。
地点:亚太大酒店国际会议中心。
参加人员:各设区市卫生局局长或分管局长、中医科(处)长;河北省中医院、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河北省中医药研究院院长;各设区市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院长;部分县(市、区)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院长(名单见附件1);第五批全国、第四批河北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和继承人;第三批全国、第三批河北省优秀中医临床人才项目学员。
邀请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分管负责同志,河北医科大学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三、会议议程
(一)八段锦表演;
(二)介绍出席大会的各位领导和特邀嘉宾;
(三)省卫生厅厅长杨新建致辞;
(四)启动拜师仪式;
(五)省卫生厅副厅长于素伟宣读指导老师和继承人名单,并举行拜师仪式;
(六)名老中医代表发言;
(七)继承人代表发言;
(八)全体继承人和优秀临床人才项目学员齐诵《大医精诚》;
(九)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作重要讲话;
(十)省政府特邀咨询孙士彬作重要讲话;
(十一)全体与会人员合影留念。
四、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