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坚持预防为主,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省厅《关于2012年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12〕41号)要求,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预防理念,充分发挥制度和机制效能,强化事故预防。督促建筑企业加强监测监控和预报预警,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组织工程项目有关人员排查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并及时实施治理消除。督促工程建设单位积极协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并在资金、人员等方面积极配合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肃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真正发现生产安全隐患,并切实督促企业认真整改。加强对重点工程的监管,特别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并强化对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部位和环节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重大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督促企业落实责任,积极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保障工程施工安全。
四、保持高压态势,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各地要高度重视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切实把行动落到实处。要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六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集中开展建设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陕建发〔2012〕144号)精神,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集中开展建设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严格遵照通知规定的方法步骤和时间认真做好四个阶段的每项工作。结合今年开展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活动、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筑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统筹安排,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建设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通过专项行动的集中开展,强化法规制度落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同时各地一定要认真做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及时发现和治理消除建设施工现场生产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五、加大检查力度,推进建筑安全专项整治顺利开展
今年上半年以来,我省建筑施工共发生安全事故4起,死亡6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大幅上升。我省连续发生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生产事故,暴露出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安全意识淡薄,安全隐患消除不彻底,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为此,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贯彻落实好省厅《关于开展2012年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12]140号)和《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陕建发[2012]177号)精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扎实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防范措施,改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规范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有效遏制重大事故发生,确保我省建筑施工安全形势保持平稳,为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