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以落实国家和上海人才发展规划为主线,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坚持以提高司法行政队伍能力为核心,以加强领导人才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司法行政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司法行政人才队伍的综合素质。统筹推进监狱劳教系统、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服务行业、法学教育人才队伍的全面建设,努力建设一支能够涵盖全系统的优秀党政团队和专业领军人才队伍,为推进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总体目标
人才总量尤其是高层次复合型司法行政人才数量有较大幅度增长,人才结构与职能发挥更趋适应,人才布局日趋合理,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干部人事制度和人才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新的进展,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有效机制逐步完善,人才引进体系和人才管理机制逐步健全,人才成长环境进一步优化。依靠制度保证造就一支专业齐全、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梯次衔接,能够满足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
(三)分类目标
1.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坚持政治建警、素质强警、依法治警、从优待警,进一步加强队伍的革命化、专业化和正规化建设。知识结构、专业结构和执法能力明显改善,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初步形成。人才队伍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队伍管理和警力资源配置机制不断健全,两级化管理和以专业化为导向的民警分类工作稳步推进,一线警力达到警察总数的80%;民警交流力度继续加大,年交流率不低于民警总数的10%。人事管理机制、内务管理机制、干警激励机制进一步健全,警力资源配置明显优化,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人民警察队伍。
2.机关公务员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机关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干部队伍的知识构成、专业结构、年龄结构明显优化。拓宽公务员录用渠道,吸收各类专业优秀人才进入司法行政队伍。加大公务员轮岗交流力度,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公务员跨岗位、跨业务、跨单位的轮岗交流,从基层一线选拔培养优秀党政干部的机制基本形成。建立经常性的教育培训机制,确保干警、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每年参加一定时间的脱产培训,学习型机关达标率达到100%。从政治、思想、生活等多方面关心爱护干部,落实好休假、疗休养、体检等福利制度。保障机关公务员人才队伍全面发展,人尽其才、才适其用、用当其时,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更好地为本市司法行政工作新一轮的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