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二五”发展空间布局
上海市进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实现新材料产业错位发展、优势互补,根据各区域聚集特色,形成两个核心基地、四个扩展区、多个区域协同发展的空间布局。
两个核心基地。上海已基本建成宝山区精品钢为主的新型金属材料核心基地和金山及上海化学工业区为主的石化及精细化工核心基地。宝山区精品钢核心基地以特种金属功能材料及高端金属结构材料为发展重点,金山及上海化学工业区石化及精细化工核心基地以塑料、特种橡胶、光学膜片及其基膜、高性能纤维、聚氨酯及精细化学品为发展重点。
四个扩展区。青浦、嘉定、闵行、奉贤为扩展区。包括青浦区的高性能改性塑料与新型纺织材料产业区;嘉定区的稀土材料产业化基地、无机非金属新材料、汽车新材料及其零配件产业区;闵行区的先进高分子材料产业区;奉贤区的复合材料及精细化工产业区。
多个区域协同发展。包括浦东新区的生物医药材料、功能膜及其基膜产业区、松江区的半导体材料产业区。多个区域各有专攻,优势互补,形成上海市新材料产业各具特色的产业布局。
上海国家新材料产业基地分布图(略)
六、“十二五”发展政策措施
(一)依靠科技进步,坚持创新发展
加大对研发创新的支持力度和投入,围绕重点投资项目、重点科技创新项目、重点配套攻关项目和重点消化吸收项目,制定有针对性的资金支持计划。鼓励企业建立研发中心、培养研发团队,重点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技术创新,瞄准国际高端技术,着手研发前瞻性的技术和产品,加快新材料产品更新换代,推动传统材料工业企业的产品转型升级,将技术创新作为产业健康发展的源动力。
(二)完善政府引导和管理机制
建立和完善新材料产业政策体系,为上海新材料产业的发展方向、发展重点制定导向性政策。针对国家对新材料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完善并落实地方配套政策。同时,在市场资源配置的基础上合理引导企业对新材料产品进行研究和产业化投资,限制高能耗、低产出、低水平、重复性的产业项目投入,鼓励企业对需求量不大但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急需的专用材料的开发和生产;加大对新材料产品的初步市场示范应用的政策扶持力度,设置生产企业和用户试用的激励机制。
(三)完善投融资保障能力
完善投融资体制,加强投融资平台建设,鼓励和支持引进国外和民间资本投资新材料产业,特别要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企业的资金支持。协调并引导已有的种子基金和担保基金与新材料企业或产业化前景良好的项目进行对接,为符合政策导向和具有广阔市场前景的新材料项目提供灵活和丰富的投融资支持,为其快速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四)发挥龙头企业带动效应
通过各种优惠政策,鼓励本市新材料企业以资本为纽带的兼并和联合,加速形成现代化的企业大集团,鼓励企业做强做大,做精做优,以增强综合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充分发挥龙头企业、骨干企业的规模效应和带动效应,推进大公司与产业链上下游的中小企业在技术开发、应用开发和应用服务等领域广泛合作,带动整个上海地区新材料产业的技术进步和能级提升,实现协调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大公司加大“跨出去”步伐,开展跨区域的行业重组兼并,发挥上海人才、管理和技术的优势。
(五)完善产、学、研、用的合作机制
以资金为纽带,政策为保证,组建新材料产、学、研、用的合作平台,统筹关键共性技术的攻关和产品开发;建立以市场为引导、企业为主体、高校和研究院所为技术后盾的长效合作机制。
充分利用产、学、研、用等各方资源,建立包括技术服务、法律服务等在内的公共服务平台,如新材料检测中心、开放实验室等,促进中小企业加快研究成果转化的步伐,并朝“专、精、特、新”方向发展。
(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及技术标准研究力度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动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完善并推进新材料产业知识产权预警机制的建立与实施。加强对行业及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指导,完善行业知识产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