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2年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活动内容
  (一) 扎实做好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制登记与宣传服务工作。实名制登记工作包括信息采集、数据汇总、发证、跟踪服务等内容。当前重点是做好信息采集与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工作。各地要充分利用毕业生集中报到的时机,对回原籍报到的毕业生第一时间进行实名登记,并及时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要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作用,对未来报到的毕业生走访入户,跟踪联络,摸清其实际状况,主动了解其就业服务需求;对办理人事代理、档案托管、落户的毕业生要鉴别其是否真实就业,区别登记;要对外省(地)生源求职毕业生、低收入家庭群体毕业生、困难毕业生实行专门登记。登记过程中要注意信息采集、数据汇总、发证、跟踪服务四个环节的有机联系。
  在登记的基础上,各地要制作就业服务“菜单”,宣传就业服务项目,根据毕业生需求分别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见习、创业贷款、户籍托管等“点餐式”服务。服务月期间,省上将编印《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问答》手册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文件汇编》,各地可点击陕西人才公共服务网(www.snhr.gov.cn)和中国西安人才网(www.xajob.com)下载有关内容,大力宣传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和措施。
  (二)积极开展就业岗位推荐与招聘活动。服务月期间,全省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针对返回原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集中开展丰富多样的招聘活动。各地要积极开展就业推荐工作,为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推荐3个以上适合的岗位信息。省上将召开全省网络招聘大会,各地要广泛收集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信息,上传至陕西人才公共服务网和中国西安人才网统一对外发布。省人才中心、西安市发布岗位3000个以上,杨凌示范区发布岗位500个以上,其他各市发布岗位1000个以上。各地要带动所辖县(区)组织1-2场公益性现场招聘活动,参会单位达100家以上。有条件的市,应分行业、分专业组织专场招聘活动,提高成功率。各地要高度重视招聘会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招聘会现场安全有序。
  (三)加强就业见习与职业培训工作。服务月期间,各地要积极开发见习岗位并通过陕西人才公共服务网面向社会发布,要利用毕业生集中报到的时机,对有见习需求的毕业生100%安排见习,力争完成全年见习任务的70%以上;要及时为见习毕业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时发放生活补贴,督促见习单位为毕业生提供必要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条件;要加强就业见习管理,提升就业见习质量,提高见习留用率。各地要合理确定和发布政府补贴培训的职业(2种)目录,引导或直接组织毕业生参加职业培训与创业培训,提高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