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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规划局关于广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委员换届专家与公众代表委员候选人推选工作的公告

广州市规划局关于广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委员换届专家与公众代表委员候选人推选工作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广东省城市规划委员会指引》的有关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于2006年设立了广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划委员会”,网址: http://www.upo.gov.cn/wyweb/)作为市政府进行城市规划决策的议事机构,其委员换届与政府同步进行。故我办拟于近期启动市规划委员会委员换届工作,现按程序开展专家和公众代表委员候选人推选工作,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市规划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对城市发展战略规划、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其修改方案、城市设计方案以及城市重大项目的选址进行审议;

  (二)对各层次的城市交通及市政设施专项规划、研究等进行审议;

  (三)对城市重点地区的城市设计方案、景观设计方案、建筑物、雕塑、构筑物等设计方案进行审议;

  (四)市政府授予的其他职责。

  二、专家和公众代表委员候选人推选程序

  候选人实行公开推选。推选程序为:

  (一)市规委会办公室在本地主要新闻媒体及市规划委员会网站上公布候选代表的资格条件、推选办法及推选日期;

  (二)符合聘任资格条件的个人由其所属社会团体或单位书面推荐报市规委会办公室;

  (三)由市规委会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后拟订委员名单报市政府审批,由市政府聘任并在本地主要新闻媒体及市规划委员会网站上予以公布。

  三、市规划委员会委员的聘任资格

  (一)熟悉本市情况,是广州市居民;

  (二)爱国爱民,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

  (三)热爱本市城市规划和建设事业,敢于坚持原则,积极维护公共利益,勇于承担社会责任;

  (四)承认和遵守市规划委员会的各项章程,能按时参加委员会各项会议;

  (五)具备城市规划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资格者优先。

  四、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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