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州市统计局关于做好201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六、考试大纲

  201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大纲继续使用2010年度的考试大纲;全国统考办根据《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制定了《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考试大纲。各级别资格考试大纲均已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进行公布,供考生浏览查询,该专栏网址域名为:
  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

  七、高级统计师合格证有效期

  参加高级统计师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统考办核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合格证在3年内有效;达到省合格标准的,由省统考办核发考试成绩或证明,该证明只在我省一年内申报评审有效。

  八、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

  为严肃考纪考风,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令)和国家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的规定,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进行严格把关,凡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予受理报名。条件不符者,即使参加考试且成绩通过,亦不予发证。违反考试纪律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查询网址

  考试成绩查询业务将于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在网上开通,考生可登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页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中国统计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

  附件:1.广州市统计专业级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 (下载版)
  2.全国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报名登记表 (下载版)

  二○一二年五月十日

  附件1:广州市统计专业  级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贴相片

年  龄

 

民  族

 

出生年月

 

出生地点

 

身份证号码

 

文化程度

 

工作类别

 

参加工作时间

 

统计工作年限

 

毕业时间、

学校、专业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时间

 

单位性质

 

现专业技术

资格名称

 

取得时间

 

工作单位名称

 

邮编

 

联系电话

 

单位通信地址

 

本人简历(从初中填起)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