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启动价格干预措施加强砂石价格监管的通告
(长政发〔2012〕23号)
开展湘江综合枢纽长沙库区砂场综合整治工作,是国有资源管理的现实需要和“两型社会”建设的迫切要求。整治行动得到了广大砂石经营业主的积极响应、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广大市民的普遍赞誉,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少数砂石经营业主借运输、人力、建设等成本增加之机囤积居奇、串通定价、哄抬价格,加剧了市场价格的波动与上涨。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加强砂石市场价格监管,确保砂石市场价格相对平稳,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报请省人民政府同意,市人民政府决定从本通告公布之日起对我市砂石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市物价局根据砂石采挖和进货成本以及市场变化情况每旬发布不同品种砂石的最高销售价格。
二、各具有合格资质的砂石供应业主,应主动提供价格部门制价所需成本资料,建立成本台账,积极配合价格部门工作。凡不予配合者,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三、市物价局应密切关注砂石价格动态,选定具有代表性的砂石生产企业作为价格监测定点单位,指导监测定点单位建立健全台账和原始价格登记制度,加强对监测定点单位采报价格数据质量的监督,及时分析市场价格变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