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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基础教育系统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5)品牌传播。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让培养对象传播教育理念或思想,使其具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3.考核内容

  (1)参加一次结业答辩;

  (2)培养培训期间,主持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1项以上;

  (3)培养培训期间,在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或国际统一刊号(ISSN)的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教育教学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公开出版教育类学术著作1部以上;

  (4)在市级以上范围内做学术专题报告;

  (5)建立具有鲜明教育特色的个人网站或工作室。

  (二)名校长的培养目标、形式与要求

  1.培养目标

  打造一批具有现代化教育理念、全球化视野、具有创新精神、理论与实践并重、管理与科研并举的专家型校长,并使其成为带动广州市各区县中小学校长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提升的领军团队。

  2.培养形式及要求

  (1)主题研修。帮助培养对象树立新理念、提升人文素养和领导力,提炼个人办学思想。

  (2)实践锻炼。主要通过“影子校长”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培养对象借鉴、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强化对已接收的培训内容的认识。

  (3)课题研究。通过开展学校改革行动研究,寻找工作实践中改进工作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4)境外研修。在国内高级研修基础上,组织培养对象到国外进行理论学习,以及到中小学校进行参观考察与培训。

  (5)品牌传播。通过多渠道、多方式传播培养对象的办学思想,扩大培养对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树立广州教育形象。

  3.考核内容

  (1)参加一次结业文答辩;

  (2)培养培训期间,主持区(县级市)级以上教育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3名)参与市级以上教育科研项目2项以上;

  (3)培养培训期间,在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或国际统一刊号(ISSN)的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教育教学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公开出版教育类学术著作1部以上;

  (4)在县域以上范围内举行学术讲座;

  (5)建立具有鲜明教育特色的个人网站或工作室。

  (三)名教师的培养目标、形式与要求

  1.培养目标

  打造一批具有现代化教育理念、全球化视野、具有创新精神、理论与实践并重、管理与科研并举的专家型教师,并使其成为带动广州市各区县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提升的领军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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