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基础教育系统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基础教育系统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穗教师资〔2012〕30号)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教育部、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和省教育厅《广东省中小学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2011-2010年)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市制订了《广州市基础教育系统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区(县)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日

  广州市基础教育系统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教育部、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和省教育厅《广东省中小学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2011-2010年)实施方案》(粤教师〔2011〕2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新一轮我市基础教育系统“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核心,坚持系统设计、高端培养、创新模式、整体推进,培养一批师德高尚、具有先进教育理念和丰富理论知识、扎实教育教学能力和教学管理水平、国际视野和开拓创新能力,较大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处于领军地位和发挥示范作用的教育专家、名校长和名教师,为建设“幸福广州”、推进教育现代化、打造南方教育高地提供人才保障。

  二、总体目标

  以打造我市教育领导人才队伍为目标,通过多元、开放方式实施人才梯队培养培训计划,加大高层次教育领军队伍培养力度,为优秀教育人才成长搭建平台,到2015年,开展我市教育专家培养对象50名、名校长培养对象300名、名教师培养对象2000名的培养工作,力争培养教育专家10名、名校长100名、名教师200名。

  三、培养对象及选拔

  (一)培养对象的范围

  广州市基础教育系统“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的培养对象为广州市内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培训机构等在职教师和校长。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