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013年10月31日前,施工期一年以上的工程100%达标。
三、组织领导
成立广州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莫仕容(市建委副主任)
副组长:林启华(市建委工程质量安全处处长)
张 田(市建筑业联合会秘书长)
任广贤(市市政工程协会秘书长)
成 员:市建委工程质量安全处副处长王洋,各区(县级市)建设局分管安全的负责人。
领导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工程质量安全处,办公室主任由市建委工程质量安全处副处长王洋兼任,负责全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工作内容
(一)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
1、达标范围:广州市建筑施工企业(2011年已达标的除外)。
2、复评机构:市建筑业联合会,市市政工程协会。
3、执行标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规范》(DBJ440100/T117-2011)。
4、达标流程:
(1)施工企业对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组织自评。
(2)市建筑业联合会或市市政工程协会组织复评。
(3)公示、发证。
(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
1、达标范围:市重点项目办和市住房保障办的重点工程,桥梁工程,施工期一年以上的工程。
2、复评机构:市建筑业联合会,市市政工程协会,区(县级市)监管工程由其建设局指定复评机构。
3、执行标准:建筑工程项目诚信评价安全评分连续3个周期在75分以上方可申请达标,达标复评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评分在70分以上的项目即通过达标。4、达标流程:
(1)施工单位对工程项目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组织自查自评。
(2)市建筑业联合会或市市政工程协会组织复评;区(县级市)监管工程由其建设局指定复评机构负责组织复评。
(3)公示公告达标工程项目名单。
五、任务分工
市建委工程质量安全处负责全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
1、市建筑业联合会,市市政工程协会负责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达标的复评及相关统筹协调工作。(市市政工程协会负责范围为主项资质是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的企业,其他由市建筑业联合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