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配合质检、工商等部门建立品牌培育评价机制,实行“质量承诺”、“自我声明”、“产品召回”制度,着力解决消费者关心的重点行业产品质量问题。争创一批中国名牌产品、河北名牌产品,新增2件中国驰名商标,协助培育集体商标、原产地注册、证明标志等区域产业品牌,重点支持和打造一批纺织服装、轻工、食品产业品牌,提升品牌价值,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收购国外品牌。
(三)深入开展信息化助力企业发展活动。一是要在18县(市)开展两化融合深度行活动。宣传贯彻国家、省、市的两化融合扶持政策,推广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成功经验,普及建设信息化企业的理念,提升县域工业企业对两化融合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推动两化深度融合项目谋划工作。二是要组织举办装备制造行业精确复制推广两化深度融合经验现场会。通过精确复制成熟的两化深度融合经验,达到项目实施周期短、见效快、两化融合水平和企业效益迅速提升的目的。三是要探索建立和完善我市两化融合服务支撑体系。成立石家庄市两化融合促进中心,为各类企业、产业集群深度应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两化深度融合,提供规划咨询、技术攻关、经验扩散、中小企业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应用推广等信息服务,提升我市两化融合的社会化服务能力和水平。四是要通过互联网进一步推介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经验,为企业提供两化深度融合案例的信息服务。
(四)对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超十亿、超亿元的企业,要严格落实省、市、县分级帮扶责任制,强力推进企业发展。其中,对2010年已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元的4家企业,落实省政府“十、百、千工程”有关政策,抓好企业发展;对到“十二五”末规划超百亿元的14家企业,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百亿工程,实施市四大班子分包责任制,大力推进企业发展。
(五)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要对50家重点民营企业、120家成长型中小企业进行重点扶持;要发展2-3个占地200亩的标准化厂房,作为小微企业的孵化园;要组织20个产业集群与省级、国家级示范产业集群对标。
十、下大力抓好治乱减负专项行动
一是要抓好《
石家庄市企业负担监督管理办法》贯彻落实,以无记名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征求企业对部门的意见,并充分发挥媒体宣传、监督作用,营造维护企业权益、支持企业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二是要加强对企业负担的监督管理,会同市法制办在全市重点企业中聘任企业负担和行政执法监督员,及时准确掌握企业减负的实际情况,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快速处理,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优良的发展环境。三是要扎实做好举报违规增加企业负担案件的受理和办理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违规增加企业负担的行为,并督促各部门做好案件的办理工作。进一步做好企业投诉举报受理工作,畅通举报途径,加强对举报电话管理,加大对举报事项的督办力度,努力做到有电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