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深化体制改革。
1.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推动国有服务业企业加快股份制改革,进一步做大做强,支持河北港口、河北旅游、河北报业、河北出版、河北演艺、河北影视、河北广电网络等大型企业集团以资本为纽带,通过资产重组、股权并购、股权置换、相互参股等,实行跨地区、跨领域、跨所有制兼并重组。
2.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按照监督管理类、社会公益类、中介服务类和生产经营类,对社会事业领域确定不同的改革目标和途径,实行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推进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或实行企业化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条件成熟的尽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3.推动后勤管理改革。推进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逐步探索实现服务外包,将食堂、宾馆、车队、会议等服务引入竞争机制,通过招标方式委托给专业机构经营,条件具备的可转为主要由社会提供。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的规模和领域。
(三)推进开放合作。
1.加强区域合作。推进政府间现代服务业合作,重点搞好与京津服务业对接,大力吸引京津的优质生产要素、名牌企业。加强与周边省份分工协作,推动重大文化旅游资源、交通运输体系的共同开发建设和现代物流体系的一体化发展,实现物流企业资质相互认证和“旅游一卡通”。围绕信息服务、研发设计、融资服务、商务服务、文化创意领域,与京津合作组建专业化服务机构,共同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
2.强化对外招商。认真落实新修订的《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继续发挥好香港投资洽谈会、廊坊投资洽谈会等商务会展和经贸活动的平台作用,拓展招商引资范围,改善和优化招商方式,重点加快现代物流、文化、旅游、商贸流通等现代服务业、新兴业态的招商,积极吸引跨国公司和国内大型服务业企业参与我省重大服务业项目建设运营。
3.扩大服务贸易。重点开展信息服务、金融、物流、医疗、法律、动漫、研发设计等领域的离岸服务外包业。扩大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输出,大力发展海洋运输、文化艺术、软件和技术等服务出口。鼓励支持省内餐饮、文化领域领军企业在国外设立服务机构或开展连锁经营,建立全球服务网络,增强我省特色工艺品、杂技、冀菜等服务产品的国际知名度。
(四)巩固发展载体。
1.谋划建设重大项目。着眼于增强服务业项目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优化城镇布局,规划预留服务业发展用地,谋划建设一批现代服务业聚集区、公共服务平台、服务外包示范园、大型城市综合体、特色服务街区和商务楼宇等重大服务业项目。分行业建立充实服务业重点项目库,争取更多的现代服务业项目列入省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平衡土地和资金等各种建设条件,加快重大项目建设。
2.培育壮大企业集团。切实把大型服务业企业作为服务业拓展的龙头,鼓励支持优势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实行规模化、网络化和品牌化经营,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服务业龙头企业和集团。支持大型服务业集团统一开发特色服务资源,避免重复建设、无序竞争和低水平开发。
3.培育创建服务名牌。围绕特色自然资源、文化资源、传统工艺和老字号,培育一批具有浓郁河北特色的品牌服务项目和产品。加快建立完善服务业品牌培育、推广和保护机制,加强服务产品和企业品牌、商标商号、老字号的认定工作,全省培育100个左右省级以上服务业品牌(著名商标、知名商号、名牌老字号等),创建100项“河北省服务名牌”。
(五)加强基础工作。
1.加强服务统计。完善服务业统计指标体系,稳定并充实服务业统计人员,增加服务业统计经费,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逐步建立服务业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公布全省和各地服务业发展主要指标,以此作为对各级服务业发展工作的评价标准。
2.完善服务标准。积极推进服务业技术和流程标准化,制订修订服务业地方标准,在物流、旅游、体育、商贸、餐饮、社区服务、商务服务等领域,开展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工作,引导企业争创“河北省服务质量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