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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九)负责管理市直卫生事业单位。

  (二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卫生局设7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信访、信息和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组织综合性政策调研,组织起草卫生规章草案。负责局机关及市属卫生单位的消防、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工作。

  拟订全市卫生人才规划和政策,指导全市卫生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卫生行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定;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卫生管理干部培训工作。

  承担组织指导全市卫生系统涉外事务;归口管理市本级卫生系统涉外事务和出国人员的申报、审核和政审工作;组织开展卫生领域的科技、人才和资金引进工作;负责我市承担的国家援外医疗任务。

  负责卫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审批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和理论研究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报备工作。

  (二)规划财务处

  拟订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拟订全市卫生资源配置标准,指导开展区域卫生规划工作,负责卫生统计信息工作;负责拟订卫生经济政策和卫生财务管理规范,指导推进公立医院经济运行机制改革工作;拟订本市卫生装备计划,负责大型医用设备的配备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市属医疗卫生单位财务、基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审计工作;提出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等政策的建议;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贯彻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拟订执行基本药物的相关政策,负责全市药械集中采购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承担全市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医政处(挂中医处、干部保健处牌子)

  负责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的规划布局、设置审批、登记和执业管理;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和等级评审工作,监督管理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负责执业医师和执业护士的资格认定和注册登记工作;承担医疗事故争议的行政处理工作;负责医疗救护、义诊及医疗队的组织调度工作;负责征兵、招生体检、残疾人康复的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医疗机构内部药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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